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院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资金来源 1.1 项目名称: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 1.2基本情况: (1)提供30-45座大客车;20-25座中型商务客车;7-8座小型商务车;5座小轿车(含越野车)随车提供驾驶员。有行业法规要求的道路运输证(车辆租赁经营许可证)。 (2)车辆为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名牌产品(大客车除外)。8成新以上:总里程不大于20万公里,车龄不超过6年。 1.3 资金来源:自筹; 1.4采购编号:DYSJSWSZX(2020)03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范围及内容:公务用车,主要分为轿车或商务车类。 2.2服务方式: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租车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价格、期限以及安全等双方责任义务,中心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租赁车辆及租赁时间。(租赁车辆采用日租和时租方式,路桥费、停车费由甲方负担,按实结算。其它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3服务期限:暂定两年。 2.4 中心车辆租赁服务招标仅是租赁公司中标,我中心不承诺保底车辆年使用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企业注册地须为德阳市区或在德阳市区设立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服务)。 3.2投标人应在车辆租赁及其驾乘人员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4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复印件。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以上资料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获取地点 请于 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3日上午 8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免费领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资料: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 2、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备注联系电话和邮箱)。 3、国家对该行业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文件; 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下载地址:见附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于本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内交至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招标办。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 系 人:周俊 联系电话:0838-28973178 地 址:德阳市华山南路二段461号 附件: 投标标供应商廉洁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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